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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乙烯装置ALL-PE工业化示范改造项目无损检测工程检测监测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 2024-04-07 09:47:15

作者: 炼化及石化下游产业网

浏览: 494

1.招标条件

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乙烯装置ALL-PE工业化示范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乙烯装置ALL-PE工业化示范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天津分公司烯烃部聚乙烯装置ALL-PE工业化示范改造项目无损检测工程检测监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0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为本工程(装置改造后产能为15万吨/年聚乙烯)提供无损检测及其安装主材,如管线、阀门、弯头等材料入场检试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射线检测、超声检测、渗透检测、TOFD-衍射时差法超声、磁粉检测、全定量光谱检测、半定量光谱检测、测厚、硬度检测、铁素体测定、化学成分分析等工作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CG)及以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或综合检验机构或检测机构),获准从事CG-常规检测和 TOFD-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的特种设备检测工作;

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包含全定量光谱检测、半定量光谱检测、 测厚、硬度检测、铁素体测定、化学成分分析等)。

(3)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无损检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80 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及以上、超声波检测(UT)Ⅱ级及以上、磁粉检测(MT)Ⅱ级及以上、渗透检测(PT)Ⅱ级及以上至少两项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无损检测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80 万元)。

(2)技术负责人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超声波检测(UT)Ⅲ级、磁粉检测(MT)Ⅲ级、渗透检测(PT)Ⅲ级至少两项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无损检测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80 万元)。

(3)专业检测人员:对应检测项目(RT、UT、MT、PT、TOFD)的检测人员持有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对应检测项目专业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每个检测项目至少1人;1人持多个检测项目证书的,按照1个检测项目参与评审);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对应检测专业及级别)。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对应专业检测人员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80 万元)。

3.4符合第一章基本资格条件的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两家。若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2份,按照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最先领取的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4月7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4月12日 09 时00 分 。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4月28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西)160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阎立杰;

电话:022-63804425;

电子邮箱:yanlijie.tj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窦金环,张旭;

电话:010-69341331, 010-69341395;

电子邮箱:doujh@sinopec.com,zhangx9012@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天津石化工程部

联系人姓名:陈琦

办公电话:022-63804425

电子邮箱:chenqi.tjs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