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5-08-29 11:16:27
作者: 炼化及石化下游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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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大连规划针对中石油大连石化(西中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发布了两条公示信息,也标志着项目有了新进展,具体如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委托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西中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以便让公众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西中岛)炼化一体化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填海造地面积约640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填海工程、护岸工程等,不
包括成陆后陆上项目建设内容,也不包括炼化一体化项目营运期内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穆女士
联系电话:0411-86773069
联系邮箱:muxy_dl@petrochina.com.cn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
评价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2-59812345-6322
联系邮箱:zyhj@163.vip.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与项目第一次公示内容同步在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ccxi.gov.cn/)公示,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次公示的附件位置进行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附件中的公众意见表,提出对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与看法。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2025年8月27日
用海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西中岛)炼化一体化项目
申请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申请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
申请期限:50年
用海位置: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葫芦山湾海域
用海面积:761.5454公顷
用海类型:工业用海
用海方式:建设填海造地、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专用航道及锚地
用海性质:经营性
用海坐标:见附件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上报。
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11-85283945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6日
来源:大连规划